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租开宝马撞百万豪车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租开宝马撞百万豪车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如何看待杭州一看门小伙,盗路虎、保时捷、宝马三辆百万豪车竟15万贱卖?
- 榆林刘先生的百万宝马车送修被技师开进绿化带撞坏,4S店表示走法律程序。你怎么看这件事?
- 男朋友家拆迁款有200万,要一辆宝马x6,100万彩礼很过分吗?
如何看待杭州一看门小伙,盗路虎、保时捷、宝马三辆百万豪车竟15万贱卖?
可能有朋友会说“严惩”,以儆效尤,这没有错误,古代有从国库每天偷一文钱的事情,最后严惩不贷,如今是法制社会,惩罚“有法可依”,超了准则,也是违法。
最常用的说法就是“监守自盗”,其实问题出在公司的管理,加强管理是杜绝此类事情发生的根本。
规章制度上墙在很多时候、应该是极多时候根本没有用途,法网恢恢还是有铤而走险,获取利益是每个人的天性,所以问题的关键是这些规章制度如何落地执行,如何监督执行。
道德约束、人情管控在如今以公司为单位的生产经营中已经淡化,我们耳熟能详的红顶商人胡雪岩,还把要来的债务做了自己的“人情”投资呢。
行为已经违反法律,只希望在债务纠纷时候不要过激,以免再有损失,只希望记住“伸手必被抓”这句老话,幸福生活来源于辛勤的劳动。
大过年的,发生这种事情,够闹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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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教育一刻不能放松。
我们首先通过几个方面看待这个问题,看门小伙
26岁年纪轻轻的只是选择看门,很明显是小伙子是受教育程度很低,又不想劳动,只想不劳而获。可想其法律意识是有多么缺乏。看到公司豪车,每天在眼前开来开去,欲望就出来了。当欲望高于自控力时,就容易犯错误,甚至触犯法律。后来小伙开始赎车,说明他是被欲望冲昏头脑,慢慢欲望褪去,脑中一丝丝的害怕唤回他的理性。平时关注的仅仅是吃喝玩乐,哪知道触法的厉害。电视里,常常哭天抹泪的说自己悔不当初,可惜晚了,法不容情。
小伙家庭
通过介绍可以看出,父母对他的溺爱。家庭是孩子最好的学校,父母没有给孩子指明方向,而且还允许他和老年人抢饭碗,去做看门人。小孩在小时候,拿别人一根针,父母也许不觉得是什么事。可大了,就开始偷车,触了法,一切就又晚了。
贷款公司
这是小伙子上班的地方,俗话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贷款公司的一些做法,对小伙也有耳濡目染的效果。否则,小伙怎么会轻而已举的,盗车呢?值得深思!
国家正在加快建设法治社会。依法治国将成为时代主题,法盲注定无法维护自己权益。我们要平时多看法,多学法,对法律要有敬畏心!
浅见
年纪轻轻的干什么不好,偏要当小偷,居然还这么不识货,把豪车卖成这个价,也是人才一个
干任何一行,人品是最重要的。像这个小伙子,年纪轻轻,天天能看到豪车出出进进,只能看不能摸,时间久了,弯心思就有了,当起了小偷,偷盗换来的钱一下就能挥霍完,得知警察再抓他时,还想着借钱把车赎回来,去自首,可知他还是害怕的,既然这样,那就要好好改过自新,当初为了能把豪车换钱,不惜以原价的二十分之一卖掉,当时估计他也挺害怕被抓到,所以就想早早甩手,以为这样就安全了,殊不知,人在做,天在看,苍天饶过谁?
还有一点,买主买到这么便宜的豪车,肯定也知道这车来路不明,还这么痛快的接手了,以为自己赚了大便宜,世界哪有这么好的事情?占便宜的人是会吃亏的
不要想着偷东西能致富,也不要贪小便宜,人在做,天在看,这么久的历史,苍天饶过谁?
榆林刘先生的百万宝马车送修被技师开进绿化带撞坏,4S店表示走法律程序。你怎么看这件事?
这个没啥好争议的,无论是4S店走法律程序还是刘先生走法律程序,都是一个字“赔”!只是赔多赔少的问题。
这是一起典型的职务侵权案件,根据侵权的四要件,侵权行为、过错、损害结果以及因果关系,在本案中都具备了,并不是4S店所称的意外事件。技师作为4S店的工作人员,他试驾的行为是履行职务的行为,由于他不小心的试驾行为导致了刘先生的宝马车毁坏,具有明显的过错,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但是由于属于职务行为,所以最终的赔偿责任应当4S店承担。
至于4S店抗辩说技师是经过刘先生同意才试驾,然后还说什么是为了避免撞到狗所以才会发生事故,这些都不是法律规定上的减轻责任的事由,只不过是4S店想逃避责任的借口。因此本案中,4S店是毫无疑问的全责,至于赔偿多少就要看车辆的受损程度,还有车辆是否已经报废,如果报废的话,应当按照该辆车的市场价,然后根据刘先生的使用年限进行折旧扣减,这个应该就需要通过鉴定机构来估价了。
我建议4S店还是要积极赔偿,不然以后谁还敢把车放在你那里修呢?不要因小失大,影响了做生意的诚信。
苹果耗子来回答此问题。
刘先生真倒霉,都要过年了,而爱车宝马却是越修越烂~
而责任方4S店却不愿意赔偿刘先生的全部损失,此店总经理提出的理由如下:
一是技师是取得刘先生同意后试驾;
二是试驾路段是4S店专用试车道路;
三是事故是意外。
看了上述理由后,让人感觉4S店难逃其咎(店长你真的不是卧底嘛)
车是4S店专业技师驾驶的,事故路段是4S店的专用试车道路。在此情况,若要说事故是意外,那未免过于牵强。
莫非,这位总经理的逻辑是:我店的专业技师在我店专业道路上开车是肯定不会出现事故的;如果出现事故,那肯定是天灾,不是人祸,与我店无关,我店坚决不承担事故责任。
有句MMP不知该不该讲~
刘先生真是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实在不行的话就诉讼解决吧,法院是能够把道理说清楚、责任搞明白的地方。
总经理的水平如此,难怪技师会把车撞坏。年底了,提醒各位看官:修车有风险,送修要小心~
我是资深法律顾问、顶级吃货、新手奶爸的苹果耗子,交流法律问题,请点击关注我~
我是马士程律师,我来说说我的观点!
我的结论是,4S店的答复在法律上没有问题!
1.本案属于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竞合,原因在4S店技师,法律后果由4S店承担。
2.如果是侵权责任,那责任的分为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同等责任,法院会根据过错程度判令相关损失由双方分担(可能的话),如果是违约责任,就不存在责任分担的问题。
3.4S店这样答复在法律上没错,但在道义上显然站不住脚,当事人除要求4S店将车辆修好外,还可以要求4S店赔偿损失及误工费,损坏严重的还可能要赔偿车辆折旧费。
很高兴与你相遇在悟空问答,关注我,让我为你答疑解惑!
1.4S店没有说不赔偿,或者不认可责任。在积极主动配合客户协商解决。2.现在问题的核心点是赔多少达成解决问题。3.华商报选择性报道,没有报道客户要求4s店赔偿100万或者赔偿0公里新车的事实。而刘先生车是2010年,已行驶24万公里。这显然诉求过高。4.如果协商始终达不成,只能选择双方都认可的权威机构鉴定,或者走司法程序。也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男朋友家拆迁款有200万,要一辆宝马x6,100万彩礼很过分吗?
如果我是男方我会选择分手!一个女人只享受当下而不考虑未来!难道有了200万以后生活就无忧了吗?要知道花钱可是很容易的!俩人如果收入一搬 一辆宝马X6一年的费用等于养一个孩子!再有张口要100万彩礼8成是为了将来离婚打算的!对于一个见钱眼红 花钱如流水的女人不配为妻!都说男人只要选择婚姻就要接受婚姻带来的约束和责任!这句话难道不适合选择婚姻的女人吗?婚姻里女人的作用往往很重要!所谓渣男 渣女的名词的由来实际就是自己选择的!就是自己纵容的结果!为啥现在单身的多吗?不是没有合适是要的太多!无论多少年的感情一旦讨论结婚的事情50%是要分手的!如今彩礼的数额仅次于房子!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租开宝马撞百万豪车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租开宝马撞百万豪车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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