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未成年行拘条件调整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未成年行拘条件调整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兴县三名未成年人因20元殴打他人被行拘, 你怎么看?
我认为,年龄不应该成为判定犯罪的主因,有的人少年老成,生理年龄十四岁,心理年龄已达60岁,小小年纪心狠手辣、毫无道德底线,而且已成惯犯,对于这类人应当按成年人论处判以重刑,即使不是死刑也应终身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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