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商家虚假上报已出餐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商家虚假上报已出餐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商家上报骑手未到店骑手知道吗?
知道的,骑手如果没有到店,而虚假点击到店,如果商家已经出餐,且如果商家没有点出餐完成。
十五分钟后,骑手可以选择取消订单,理由是商家出餐慢。骑手可以得3元小费,这个小费是扣的商家的。如果骑手没有上报到店,且没有等待15分钟,取消订单要扣骑手5-8元钱,按接单后取消时间扣。所以商家碰到没有素质的骑手就很头疼,明明出餐了,还要被扣钱,并且骑手取消后又重新接单的骑手到店,很可能餐品已经冷掉了
凯乐科技信息披露违规?
凯乐科技(600260)2016年至2020年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信息披露义务人报送的报告或者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的行为。
证监会拟对凯乐科技处以1000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朱弟雄处以500万元罚款,并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对其余相关责任人共计处以1390万元罚款。
1. 是的,凯乐科技信息披露存在违规行为。
2. 这是因为凯乐科技在信息披露过程中没有按照相关法规和规定进行操作,可能存在虚假陈述、不完整披露、迟延披露等违规行为。
3. 这种违规行为可能会导致投资者无法及时获取准确的信息,影响投资决策和市场公平性。
同时,也可能会对凯乐科技的声誉和信任造成负面影响。
因此,凯乐科技应该加强信息披露合规性,确保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相关信息,以维护投资者利益和市场秩序。
上市公司业绩造假处罚规定?
上市公司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其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报送的报告或者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商家虚假上报已出餐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商家虚假上报已出餐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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